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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如何防骗专家来支招 时间:2008/10/21 阅读:1630 次
   如何防止招工陷阱和骗局,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近日采访了公安、劳动部门的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请他们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出发,支招防止劳务诈骗。他们提醒求职者: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轻信别人。 

   警方:招工小广告勿轻信 

   龙岗警方每年都会处理一些招工受骗的案件,警方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来深务工人员日渐增多,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到正规、合法的劳务市场求职,不要轻信那些张贴在车站、码头、电话亭的招工小广告。 

   对到处招揽求职者的职介所拉客仔,大家更要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不法分子借招工之名,行诈骗之实。一旦发现有上当受骗的时候,请及时到当地的派出所报警。 

   此外,对于因劳动关系、劳资问题引发的纠纷,大家要冷静处理,通过劳动部门、仲裁机构、法院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忌运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 

   警方还公布了办案中总结出的一些劳务诈骗常见手法: 

   一、联手诈骗:劳务诈骗机构与皮包公司、骗子公司联手,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各种费用。两家或多家公司互相推荐求职者,让求职者掏了一笔又一笔的介绍费。 

   二、引诱诈骗:招聘时开出空头支票,口头承诺高工资,引诱求职者上当。特别是那些招聘文员、财务、司机等工种的,只要交钱,凡是来求职者统统聘上。 

   当求职者应聘进了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就会要求这些新员工用高价买下所谓的会员卡或者劣质的化妆品、补品、保健品、小电器等产品,再由应聘者自行销售。如果应聘者完不成任务定额,就会被公司借机炒掉。 

   三、游击诈骗:此类诈骗活动集中在车站、码头或外来劳务工流动量大的地段。他们租用酒店、招待所或写字楼,诱人上当后捞一把就走。其特点是花言巧语骗进来,恶言恶语打出去。 

   四、假证诈骗:用无效或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来骗取求职者的信任。据了解,市工商局每年依法吊销了上万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但有不少被吊销的执照仍在市场上“借尸还魂”。 

   五、培训诈骗:一些非法培训机构、美容美发店、桑拿按摩中心以培训并安排工作为名,收取500至2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然后卷款潜逃。 

   六、存钱诈骗:以月薪2万元或3万元为诱饵,招收俊男靓女、酒店公关或服务生,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账户,之后通过银行卡把钱取走。 


   律师说法:订立劳动合同无需交定金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车力宇律师提醒:劳务工在求职时应到正规职业介绍机构,应注意观察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千万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所求职,更不要轻易相信路边招贴启事和拉客仔的招工游说谎言。 

   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更是难以受到保护。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照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种“生死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另外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车律师还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还要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时间。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月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者,同样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待遇。即使有的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有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碰到反复炒掉员工、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赔偿工伤等“试用期陷阱”的打工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投诉。打工者还可以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先要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如果仲裁之后不服裁定,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部门:求职时切记看“三证” 
   为让劳务工们能在我市放心求职,市劳动保障局在年后专门在深圳火车站等地派发了《春风行动2007来深就业服务指南》,提醒劳务工在深求职需要注意的事项。 

   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我市的合法职介均具备三证: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的纳税登记证。求职者在选择职介时,应首先查看该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三证”。此外,在求职过程中,劳务工也应注意保存好求职的相关材料,作为维护合法权益的证据,这些资料包括收款收据、推荐函及其它相关资料。 

   求职时,要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购买产品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同样,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如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此外,也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公司去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求职者可提前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同时要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 

   签订劳动合同要“三看” 

   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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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西安人才信息网